2019年10月24日,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浩天信和·公益有我”—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启动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办。司法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同志等领导出席仪式。仪式由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主持。
仪式上,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谢红生介绍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背景及行动计划”。《计划》围绕弘扬法治、贴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以“实习律师服务计划、青青校园普法计划、正义维权援助计划、公益有我推广计划、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志愿团队招募计划、边远郊区支持计划”等七大计划,N个延展的子行动开展。
仪式上,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鸿代表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并每年定向支持50万元支持这项活动的开展,李大进监事长代表基金会接受捐赠。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徐羽律师代表律所发言时表示:浩天信和在立所之初就立下了宗旨:“成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事务所”,在汶川地震、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希望工程、北京冬奥会志愿法律服务都留下了浩天人的身影。
我们这次不仅仅局限于一次或者几次捐款,也要持续的贡献人力、精力和时间,广泛和深入的参与到这项志愿服务计划中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承担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不断进步,回馈社会、回馈行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著名演员宁静被聘为“浩天信和·公益有我—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形象大使,她在发言中表示:担任“浩天信和·公益有我—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形象大使,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将尽最大努力宣传推广好这项造福群众,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事业,为我国的法制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第二次会议审议出台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通过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这赋予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新的职责和使命,也为广大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
李富莹局长强调:一是坚持服务为本,增进共识,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浩天信和·公益有我”志愿服务计划,是《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后第一个落地的志愿服务项目,要积极探索扩大志愿服务供给,提高志愿服务品质,带动更多的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使项目更加丰富,让更多的群众从中受益。
二是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要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取得实效。志愿服务计划覆盖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诸多方面。要立足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做好志愿服务项目的统筹规划,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号召更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志愿服务计划中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就在身边。
三是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大力弘扬“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的示范善举,形成合力,努力营造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的重大意义。她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自2009年“1+1”志愿者行动启动以来,北京市9年共招募178人次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为全国累计派遣志愿律师最多的省市。
张彦珍强调,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的“浩天信和·公益有我”—北京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的启动,是一项是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进一步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对激发广大律师、社会爱心力量、在校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实践,为社会大众提供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对加快推进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带来积极作用和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充分肯定了这项活动对在校学生带来的影响和帮助,为在校法学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公益平台。
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职能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业协会、朝阳区、海淀区司法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负责同志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生代表、新闻媒体等180余人参加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