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成为我会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试点
时间:2010-12-21

  为了扩大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覆盖面,经过大兴区多次申报申请援助材料,基金会副理事长王继华、办公室人员高令春一行深入调研大兴区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资金扶持的可行性,12月20日上午,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王继华、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华实地前往大兴区礼贤镇考察,大兴区司法局局长焦守强、礼贤镇镇长于宝贵陪同。


  考察组听取了大兴区司法局关于全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大兴区礼贤镇司法所关于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室试点工作的汇报。王丽华女士对中伦律师事务所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表达了积极参与大兴区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建设的意愿。王继华副理事长高度评价了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北京市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的支持,同时就合理使用援助资金,切实做好大兴区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后,考察组到礼贤镇公益法律服务室实地调研,现场听取了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情况介绍,详细查阅了公益法律服务档案,对基层公益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不辞劳苦、不计报酬,热心从事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工作热情予以了高度赞扬,对他们一丝不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了极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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