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7-06-30

6月29日下午,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郑惠云主持,北京市司法局领导王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秘书长谢红生作的《基金会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表决增选了郭俊琴女士任第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安新华先生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薪酬管理制度》。


       王群同志首先向新当选的副理事长、理事表示祝贺,并对市法援基金会上半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市法援基金会上半年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捐赠、公益项目取得了新成效;巩固和发展了自主宣传阵地,争取到了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各界支持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的热情,赢得了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


       王群同志针对基金会的未来发展和下半年的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坚持创新发展,多方位打造基金会发展的驱动力。要多在服务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创新工作理念,发挥好基金会的作用,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新需求。二是要不断完善基金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每一笔善款,既要做好捐赠资金的组织者、监管者,还要当好项目管理的服务者、宣传者,着力提升基金会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的能力,为不断满足社会需求、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多谋划。三是要坚持健康发展,不断促进和提高基金会的专业化运作水平。要切实加强基金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努力形成推动基金会事业发展的合力,开创基金会工作新局面。


       副理事长刘军等14名理事、3名监事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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