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召开。换届大会由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公田主持。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马捷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史立森作了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高文宝宣读了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审计报告,与会理事、监事分别表决通过了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有18名同志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3名同志推举为监事。经举手表决,郑惠云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刘军、徐岩当选为副理事长。
换届大会后,新任理事长郑惠云主持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李公田副局长出席会议,为新一届理事、监事颁发了证书。会议一致通过聘请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为第四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聘请市司法局李公田副局长、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史立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为名誉副理事长。会议经举手表决:聘任谢红生为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与会理事、监事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规划纲要》进行了审议、表决。
市民政局社团办、市首慈联、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新闻媒体等单位5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