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硅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柳文超先生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议,自2007年起至2009年止,定向每年捐助10万元,设立“柳文超法律学子奖学金”。该协议由我会联系并监督奖学金的使用情况。
该协议现结束。经审查:政法学院领导及有关处室对“柳文超法律学子奖学金”十分重视,专门成立由师生组成的审批小组进行管理,每学期使用奖学金均公布获奖条件,由学生报名申请,审批小组审核后公布名单,其作法民主、透明。
三年间,获奖者60人,这些获奖同学不仅是法律专业的优秀人才,更是首师大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获得“柳文超法律学子奖学金”奖励的同时,他们中有6人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有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有17人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30次,17人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27次,15人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1次;另有4人获得校级三好学生5次,4人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次;更有2人光荣获得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此外,还有大量获奖同学在各种学校活动、各类社会竞赛、各级学科科研中成绩优异,名列前茅,成为全校学生榜样。
为了向柳文超先生汇报三年来得奖同学的成绩和感激之情,校方特于4月8日下午举办有我基金会理事长周纳新、捐款人柳文超先生的代理人郭俊琴女士及政法学院王树荫校长、李玲书记、法律系主任、班主任等老师及得过“奖学金”的30余名同学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首先由王树荫校长汇报了奖金使用情况、三年来获奖同学的品学成绩、以及“柳文超法律学子奖学金”在校方起到积极促进学风的作用和奖学金在全校引起的注目等情况。接着由9位学生代表发言,他们一致感谢奖学金对他们在学习中克服困难、学习到互相帮助和贡献的精神。每位同学发言都结合自身情况谈出体会,感谢奖学金在他们人生道路中起到积极作用。郭俊琴女士、周纳新理事长在座谈会上也发表了激情的讲话,他们感谢校方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好、使用好奖学金,并感谢老师教育好学生,为国家培养好的人才、感谢同学们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学习。郭俊琴女士看到“奖学金”的积极作用,他十分高兴并表示虽然原协议已到期,但她愿意代表柳文超先生,在2010年再捐款10万元,继续延续“柳文超法律学子奖学金”。
最后,由校方向柳文超先生颁发水晶奖牌、向郭俊琴女士、周纳新理事长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整个座谈会在洋溢热情气氛中结束。
我会通过2009年度北京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年检。年检结论通知书的内容是:“你会在2009年度检查工作中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检结论定为:合格。
4月15日经北京市民政局推荐北京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处张淑芬、张杰为两位审计师来我会对2009年度我会接受民政局100万元援助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该调查由周纳新理事长、高令春出纳员接待。
首先由周纳新理事长向两位审计师介绍了我会基本情况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具体项目,以及对每个项目援助款数及理由后,由高令春同志将援助的各类凭证及财务报表提出,请审计师进行审计。
审计后,审计师认为我会财会工作记录清晰,符合规定要求,对财会管理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