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顺利通过2008年全市基金会年检
在日前刚刚结束的2008年全市基金会年检工作中,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了年检工作的相关材料,经市社团办审核,2007年度的工作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检结论为合格。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尤其是理事会换届以来,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指导下,我会先后出台了多项内部管理规范性文件,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开展中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各项工作得以平稳有续地进行,捐款数量连年递增,公益项目的影响日益扩大。今年我会将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并积极准备参加社团办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的基金会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以规范管理、规范运做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