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议召开
时间:2006-02-27

  2006年2月27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名誉理事长、市司法局助理巡视员史立森同志主持,名誉理事长、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同志、周纳新理事长及全体理事到会。出席会议的还有理事会顾问盛连刚、何舫拔、刘长义、崔永年等同志。向法律援助基金会捐款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列席会议。


  基金会秘书长肖秋生向新一届理事会报告了基金会的基本工作情况。目前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账户共有资金703万元,其中注册资金400万元。10年来,基金会共收到社会各届捐款150余万元,贴补法律援助案件9000余件,补贴金额149万元。


  理事长周纳新汇报了2006年的工作计划,理事会顾问盛连刚、崔永年同志就全力支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做了热情的发言。


  会议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公证员协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沈律师事务所、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经纬律师事务所及金莲淑律师等向法律援助基金会捐款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捐款证书和纪念品。


  最后,名誉理事长、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发表了讲话。他感谢老领导和社会各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同时表示基金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做到接受、管理、使用捐赠公开、透明、科学;积极探索和实践基金运行的有效方法,让有限的资金为更多的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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